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建设无障碍环境 创造更便利生活
日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8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主任周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邵道新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被问及本法针对性解决了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哪些问题时,石宏介绍,无障碍建设领域近40年,特别是近10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然面临很多问题。比如,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领域不全面,以前更多考虑无障碍环境设施的建设,对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关注得比较少。设施建设也不是很系统,设施之间衔接不是很连贯。此外,一个突出问题是我国无障碍环境的发展不平衡。
石宏进一步说,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立法,通过制度设计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此次立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主体,责任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维护和管理职责,同时明确禁止违法占用和破坏无障碍设施及相关法律责任。
谈到残联和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参与情况,周建介绍,一是反映需求,提出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议案建议。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亲友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广泛听取残疾人意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相关建议、提案和议案。二是开展课题研究,提供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建议稿。三是参与立法调研。中国残联先后配合全国人大社会委等赴12个省份开展了立法调研,广泛听取了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意见。四是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在法律制定和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各级残联和残疾人代表都积极参与,特别是受全国人大委托,中国残联征求了5万余名基层残疾人、老年人代表的意见建议。
有记者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实施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如何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刘李峰说,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使城市建设更加适应老年人的需求。在城市层面,继续和残联一起组织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的工作。在社区层面,继续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方便老年人生活。在住房方面,针对老年人生活中一旦受伤特别是跌倒后易引发各种疾病的问题,关注住宅的防摔设计。同时,编制了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对老年人健康风险点加快改造。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了“无障碍信息交流”一章,对此,邵道新介绍,工业和信息化部聚焦残疾人、老年人在上网时遇到的困难,组织全行业的力量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包括完善信息无障碍顶层设计、提升互联网应用的无障碍水平、扩大无障碍硬件产品供给、增强基础电信企业的无障碍服务能力等。(记者金歆)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