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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 公开选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 公告

    2022/4/12 18:07: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扩大社会有序参与,进一步提高周口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选聘周口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

    一、选聘名额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10名。

    二、选聘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专业协会中,从事相关法律、财政经济、城建环保、农村农业、科教文卫、民族宗教、劳动社保、社会工作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实务工作者。

    党校、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法学或行政学教学(或研究)工作的人员优先。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

      (三)熟悉人大、政府工作规则,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涉及的相关法律或行政管理类问题具有丰富的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咨询意见;

      (四)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专家职责;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执业律师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申报

      报名方式和时间:可采取传真或邮寄信函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传真电话:0394-8269879 咨询电话:0394-8269862  

    报名地点: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2号(市人大政协综合楼8029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466000

      报名材料:⑴《周口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报名表》(在周口市人大官网下载),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盖章)推荐同意;⑵身份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证明(职称证明、律师提供执业证书)、荣誉证明;⑶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资料。

      (二)评审

      报名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提出拟聘人选名单,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三)聘任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予以聘任。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不真实的,取消其参选资格。


    附件:周口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报名表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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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文件:周口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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