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内部精准资料袋 关于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 评议的决定
(2023年6月28日周口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不断强化对营商环境的监督,以评促改、以改促优,推动有关部门强化服务意识、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提升服务效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周口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本年度对全市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由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