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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题百析(58)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召集
第五十八题:
地方组织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 )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A. 党委书记
B. 人大常委会主任
C. 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D.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1954年9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但地方人大常委会并没有同时设立。据介绍,对于是否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一直存在不同看法。从最初的讨论、酝酿,到最后决定、建立,历经了漫长的历程。
1954年、1957年、1965年,有人提出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的提议,由于种种原因未被采纳。
1979年,第四次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197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法律室在征求各地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组织法修订二稿意见时,许多地方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省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应当设立常务机关;还有同志建议县一级也可以考虑设立人大常委会。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七部法律。
1979年9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1979年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将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的决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果能够作好准备工作,也可以在1979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将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
(张晨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