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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百题百析(93)
第九十三题:
市级人民代表大会无权罢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该由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 )
答案:错误
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十三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十五条规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张晨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