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大:“决定”助推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全市上下要更加自觉地担负起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历史责任和时代使命,营造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
6月21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字字句句,都凝结了南京市人大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殷切期望和坚定决心,决定将进一步凝聚共识、助力发展,用人大法治力量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持续发力 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民营经济是南京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最有创新力的增长点,也是推动经济率先整体好转的关键力量。2022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达7765.24亿元,GDP占比45.9%;民营企业总数达162.39万户,其中“四上”企业占全市总数的83.7%。亮眼的成绩单背后,饱含艰辛。过去几年里,疫情反复叠加全球经济下行压力,民营企业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而在民营企业最艰难的时刻,市人大常委会的关注和支持始终不曾缺位。2020年,针对疫情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困境,专题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2021年,聚焦制造业企业,开展调研并组织专题询问,推动提升制造业整体竞争力……
今年以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专题调研并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南京城市特点和具体工作实践,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决定,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把脉问诊 对短板弱项精准施策
决定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分层次、分行业、分区域调研了南京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认真梳理企业反馈的约1800件诉求和90余条问题,深入总结思考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根源性症结,针对民营企业反映较多的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要素保障、创新升级等“疑难症结”,从提振信心、厚植土壤、破解难题、增强动能、拓展空间、优化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举措,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添能加力。
凝心聚力 助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全市上下都责无旁贷。决定分别从全市上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市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三个角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的重大方针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也对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各有关部门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明确了责任,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理解、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让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专心致志谋发展。
下一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决定的全面贯彻落实,多措并举开展系列调研监督,持续关注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在服务发展大局、推动全市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中展现人大作为。
来源: “江苏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