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 筑牢安全“防线”
——宁夏人大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侧记
安全生产是国之大者,民之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今年9月4日至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并对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同步开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分成六个执法检查组,采取“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的方式,前往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覆盖全区22个县(市、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刚性作用,助力自治区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为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涂上“安全底色”、加固“安全底板”。
突出政治站位和职能定位,紧扣法律法规“找问题”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等十三项重点内容开展。
检查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涉及的37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场所,并邀请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的专家协助检查。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同一主题、同一内容、同步开展的原则,同步进行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检查范围覆盖所有县区和乡镇。
执法检查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并安排专家作为技术顾问参与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列问题清单,交由执法单位督促整改,并跟踪了解处理情况。同时,采取案例分析、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和大数据分析、畅通民意“直通车”等方式,增强执法检查监督实效。
动员部署早、覆盖范围广、检查形式活、跟踪督办严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鲜明特点。
在十多天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访重点领域、查安全隐患,认真对照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相关规定,梳理出政府及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待加强等问题,通过全链条全覆盖清单式监督,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突出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一线“查问题”
“为什么没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对员工开展安全应急自救培训?多长时间开展一次?最近一次开展是什么时候?”“如果发生天然气泄漏,能不能用手机打电话求救?”……在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医院、烧烤一条街等地,执法检查组细致询问,严格对照法律规定和存在问题一一列出清单。
“消防控制室显示洗衣间感温探测器16:26分报警,为什么16:34分仍无人去现场复核、询问?”在同心县人民医院,检查组发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急处置程序不熟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两人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在国家管网集团西气东输公司银川输气分公司中卫压气站,检查组发现在4月21日这天实施动火时间为13:00—17:30。但只有12:51有一次动火分析数据。“这不符合《化学品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检查组现场指出,“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企业一定要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执法检查组针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法定安全生产责任一知半解,甚至存在用行业管理技术规范代替“一法两条例”的做法,对行政执法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四防督查”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问题和建议不清楚不掌握。有部分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不懂或了解较少,普通公民知晓率偏低,个别企业培训不认真,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自我保护能力较低,对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知晓不多。
执法检查组认为,这反映出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在宣传实施中,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要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在多管齐下、精准滴灌、生动形象上发力,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具体的事例,用‘群言群语’、‘网言网语’讲好‘法言法语’,深化法治认识,及时释疑解惑,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群众依法治安、依法兴安的良好局面。”执法检查组为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开出良方。
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对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治理、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具有明确要求,对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出了具体规定。
执法检查组指出,只有严格执法、严肃责任,做到有责必究、有罪必罚,法才有权威、才有效果。无论是政府职能部门也好,企业单位也好,只要是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尽职,即使没出事故也要问责,这在安全生产法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凡是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对法律法规实施不力、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线索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移交和通报相关部门。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代表“提问题”
“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投入不足、隐患排除不到位。”“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中间还有衔接不到位的情况,尤其是‘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怎么处理?”“安全检查和‘四防’督查人员要提升专业能力、统一标准”……
为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听到“真声音”、发现“真问题”、收集“真民意”,本次执法检查还同步开展了万名五级人大代表“护安全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代表依托履职平台开展专题调研,了解“身边的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同时,依托地方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采取“面对面”交流方式,听取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
人大代表按照执法检查组拟定的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重点事项执法检查表,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与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标准落实与建设责任、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应急救援责任等方面,深入企业、车间、危险作业区等,深查细找安全隐患,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建议。
银川市金凤区人大代表栗学玲在花样年华社区从事社区工作多年。经多次走访摸排,她了解到社区餐饮行业的很多商户不愿意申报开通天然气,因为商户基本属于租用场地经营,房东不愿出资,商户要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动辄数万元的开通费对部分规模小特别是生意不景气的商户来说更是压力巨大。
“要从源头进行治理。比如用户在致电燃气公司要求安装使用燃气时,燃气公司对用户用气环境、硬件配备、气瓶数量等要全方位进行确认,如果不符合规范用气,燃气公司应不予送气安装。”栗学玲说,“针对新开业商户,应加大审核标准,在办理相关证件时,有关部门就要对商户用气环境、燃气灶具(熄火装置)、消防设施等安全因素进行登记确认,并对经营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符合达标才能予以办证。”
看着人大代表们履职为民的身影,执法检查组有关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本次执法检查,1132名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42名专家全程协助,他们很好地发挥了问题摸排调查员、整改落实监督员、工作成效评判员的作用,推动执法检查更加科学权威、法律“牙齿”真正咬合,齐抓共管织牢了安全网。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要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推动‘一法两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执法检查组认为,本次执法检查初步梳理出面上的共性问题、行业的具体问题以及制度问题和责任问题等3251件。摸清了底数、找准了症结,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建立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的体制机制,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动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优势,达到了人大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中国人大网 通讯员 李刚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丁子哲 张维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