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用好立法权,助力特区建设迎头赶上
2023年10月30日,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编印的《汕头市(经济特区)现行法规汇编》出版发行,并以赠送方式向全市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发放,方便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和把握,实施和运用好本地出台的现行有效法规。
一部法规汇编,正是汕头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的厚重记载。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汕头经济特区之“特”,不仅在于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还在于拥有全国人大授予的特区立法权。
“我们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要求汕头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这一重要目标要求,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通过立法赋权,激发创新活力。”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汕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工作格局推进立法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特区建设贡献法治力量。去年以来,汕头人大共立改废法规31件,其中制定17件,修改6件,废止8件,为全面推进改革发展提供了有效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
今年8月,2023年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大会在汕头召开前夕,《汕头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出台。这一量身定制的“汕头特色”法规,将“护航”汕头经济特区在数字经济浪潮中持续发力,先行先试,抢抓新机遇,抢占制高点,打造“数字中国”建设的汕头样板。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推动数据交易市场建设,探索服务海外华侨华人的数字资产确权机制,帮助海外侨胞在数字资产国际流通和交易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汕头华侨试验区党工委负责人认为,此举将把海外侨胞通过国际通信紧密结合起来,搭建起通侨联侨“数字桥梁”,为在数字经济领域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紧紧围绕地方党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比如,先后制定了《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赋予三大功能区更大的改革创新权限,积极开展高水平开放新探索;制定《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汕头市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配套出台,进一步破除制约汕头营商环境的梗阻障碍;制定《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力文明创建工作,推动文明行为蔚然成风。
“我们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汕头市人大常委会选聘20位专家学者作为立法咨询顾问,全程参与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等工作;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实现基层立法联系点镇(街道)全覆盖,将汕头大学法学院设立为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立法诉求;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机制,在法规草案征集意见、评估论证、公布实施等环节扩大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参与的广度、深度。
“汕头大学与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共建立法联系点和学生实践基地,是深化校地法治建设交流互鉴,共同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汕头大学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增进双方的交流合作,为社会培养更多法治人才,为地方立法工作贡献专业力量。”汕头大学校长郝志峰说。
“我们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稳中求进推进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将从推动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出发,主动对接重大发展战略、重点改革举措,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把体制机制方面的有效改革创新举措上升为条例,并转化为推动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努力让城市发展、让群众受益,助推汕头经济特区在“迎头赶上”中书写更加绚丽的新篇章。
通讯员 陈洪镔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李小健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3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