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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制定出台

    2024/6/28 10:33: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5月30日,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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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出台背景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幸福,社会才能平安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深刻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要努力消除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改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基础不断夯实。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家庭暴力工作,将反家庭暴力目标任务纳入全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健全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省实际,推动反家庭暴力法有效实施,细化上位法规定,将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富有甘肃特色的政策、措施和经验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促进反家庭暴力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定出台反家庭暴力条例显得迫切而必要。
    条例主要内容
    新出台条例严格落实上位法精神,突出问题导向,总结吸纳符合我省实际的工作经验,凝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深化法治甘肃、平安甘肃建设。
    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内容包括总则、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和附则。
    在总则部分,条例对立法目的、家庭暴力概念、工作原则等作出规定,采用概括与列举的方式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政府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以及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的职责等。
    在家庭暴力的预防方面,条例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出要求,对教育部门、司法机关、各类基层组织、媒体、用人单位、未成年人监护人等相关单位和群体在预防家庭暴力方面的职责作出明确规范。
    在家庭暴力的处置上,条例围绕家庭暴力的投诉处置、首接责任制、联动机制、强制报告等作出具体规定,细化公安机关接警处置流程和出具告诫书的有关规定,强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完善临时庇护场所的有关规定,补充“因年老、残疾、重病、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报案的人”为强制报告制度的保护对象,明确司法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救助措施。
    条例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本着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的目的,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证明材料、签发条件、配合执行、限制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
    分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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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反家庭暴力立法对于我省主动创稳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紧盯家庭暴力案件排查化解难、证据认定难、处理周期长,部门联动信息沟通不及时、协调衔接处置不畅、推动解决问题不力、整体合力有待提升,告诫书、临时庇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法律规定操作性不够强,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专业服务在一些地方尚不可及等重点难点问题和短板弱项,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对这些问题作出积极回应,着力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高勇) 

    来源: 甘肃人大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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