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任务分解会议
8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任务分解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办公室主任吴慎涛主持会议,各委科室主任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结合《鹿邑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并针对各委科室工作职能,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内容,做好相关对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自查阶段工作任务。
王新民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通过执法检查,切实担负起监督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要把握关键环节,抓好自查自纠,梳理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改进方式方法,发扬优良作风,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