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征求《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意见座谈会
9月3日上午,太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征求《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意见座谈会。征求部分常委会委员、市县人大代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人大主席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范卉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与会人员围绕征求意见稿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积极发言、认真讨论,同时结合条例内容和工作实际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修改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省政府组织起草的《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很及时、很有必要,为我省乡村振兴工作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提供法治保障,为促进全省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
邱范卉强调,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县、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战场,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条例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条例更加符合我省乡村振兴工作实际,使其更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要把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归纳、整合,及时向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反馈,结合我县人口大县、粮食大县实际情况,及时向省里提出体现我县发展特色和实际的好做法好经验,共同为我省的乡村振兴之路献计献策、贡献太康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