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法治合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一捧长江水,悠悠中华情。但是,“‘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这一声呼喊振聋发聩、一针见血。“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清晰,掷地有声!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一股法治清流注入长江母亲河。
守护好“地球之肾”,让湿地不再“失地”。湿地保护法经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把科学保护湿地的理念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填补我国生态系统立法空白。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黑土地保护法,用“长牙齿”的硬举措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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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战书委员长指出,要按照立法规划和计划,加快补齐重要领域法律体系的短板、弱项,同步推动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增强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8部、修改16部生态环保法律,有的法律多次修改。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黑土地保护法,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多部法律,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推动有关地区和部门对生态环保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正在推进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立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要部署,人大监督持续发力。本届以来,栗战书委员长先后六次担任组长,带队开展七部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执法检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扎实的工作作风促进法律实施,掀开人大监督新篇章。
打赢蓝天保卫战,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2018年,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敢于“动真碰硬”,设立随机抽查小组,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12个城市38个企业和工地进行抽查,形成厚达20多页的随机抽查情况报告。执法检查之深入、针对性之强、揭露问题之尖锐、提出建议之务实,为后续的执法检查“开了好头”。
打好碧水保卫战,呵护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2019年,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分为4个小组,赴四川、云南、贵州等8个省进行检查,引入第三方力量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内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推进净土保卫战,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2020年,对施行一年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作执法检查报告,用较大篇幅,列举对照了30个法条,查找了六大类33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释放出人大监督强烈的问题导向。
垃圾减一分,城市美十分。2021年,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强调,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这“三化”都得抓。固废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向“无废城市”迈进,变废为宝。
让生态文明旗帜高高飘扬。2022年,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率队到黑龙江进企业、看湿地、察实情、听意见,每到一处、每次座谈,都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连续7年听取审议国务院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连续9年赴京津冀重点区域开展北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调研。在执法检查中,通过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来源:全国人大 作者:汪 洋(《中国人大》杂志社总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