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发挥作用要嵌入基层治理体系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
我国有277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其中县乡两级代表有262万。人大代表熟悉基层和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在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助力。落实好赵乐际委员长要求的“代表发挥作用要嵌入基层治理体系中”。
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把代表履职融入基层工作全局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桥头堡”、“主心骨”。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立足代表职能职责,发挥自身专长,依托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部门共同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要认真研究分析共性问题,找准问题根源,通过法定途径提出议案建议,推动从法律、政策层面予以解决,在依法履职、推动问题解决中,践行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要发挥好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制度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同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加代表小组、集中视察等活动,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接待日等履职平台,充分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人大代表要发挥同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在一起的优势,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系”延伸到田间地头、车间、生产一线……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事。
要发挥好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同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时,赵乐际委员长指出,人大代表要“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各地“有事好商量”机制的建立,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再到民情“直通车”、民主议政会,一项项凝聚社情民意“最大公约数”的基层治理创新中,都能看到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发挥作用的身影。人大代表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好服务群众的“热心人”、法治建设的“促进者”、道德风尚的“好榜样”,帮助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支持群众通过基层治理平台依法参与公共事务、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基层稳定和谐。
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效平台和载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落实代表法的规定,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目前,全国各地设立了20多万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终站,基本实现了乡镇和街道的“全覆盖”,为代表融入基层治理工作搭建了平台。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和平台要建好更要用好,活动内容要聚焦代表法定职责,活动方式要方便群众参与,活动效果要为民务实。近年来,重庆开展“两联一述”活动,加强代表家站建设,创建“一接二访三议”制度,人大代表依托家站接待、走访群众100多万人次;广东开展“绿美广东 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12.4万余名五级人大代表参与,推进解决生态保护、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这些务实创新的做法,为代表履职提供了宽广舞台。代表家站建设不必也不可能整齐划一。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坚持简便、实用、有效、利民原则,主要依托现有场所和人员,一站多用,在优化功能、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更好适应本地基层治理的实际需要。代表家站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不限于一间会议室、一张会议桌,日常生活、本职工作、网络空间中都能够倾听民意、解决民忧。要努力使代表工作与基层治理工作相互交融,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让群众感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在身边。(汪洋)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2023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