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乐际:人大如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本届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重视完善机制、增强实效,一年多来已经完成40多个监督项目,今年下半年还有31个监督项目。如何高质量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关键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上下功夫。
坚持正确监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把牢人大监督的定位方向。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在党的领导下各司其职、依法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这样的制度安排,既能够充分发扬民主,使国家政治生活充满活力,又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工作效率,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所在。人大行使监督职权,要坚持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它们依法履行职责结合起来,既不失职也不越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协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要坚守人民立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坚持有效监督,就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监督法》规定,深入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前期调研、实地检查、会议审议做深做实,找准问题、查清原因,提出务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加强督促落实,切实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做到监督精准有效,不能使监督空转、流于形式。
坚持依法监督,就是要遵循法定权限、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各国家机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职尽责、开展工作。要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统筹安排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注重把监督与立法、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要善用法治思维,人大监督的着力点是督促国家机关把法律执行到位、落到实处,推动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问题,不能代行“一府一委两院”职权、越俎代庖。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人大不能直接处理,可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解决。
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大原则和实践要求,是相互贯通、有机统一的,要整体把握、全面落实,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常委会正在审议《监督法(修正草案)》。我们要认真总结人大监督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创新举措,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把法律修改好、完善好,为做好监督工作夯实法律基础。
——赵乐际委员长2024年6月28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