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标:节约集约提“地力”转变方式保发展
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继标
(2014年6月25日)
今天是第24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国土资源工作高度重视,多次集中系统的讲到土地和资源保护问题。确定这一主题,旨在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严格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大力推进节约优先战略,促进全社会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努力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
国土资源是人类生存、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空前关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都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对国土资源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指示,要求更加注重节约集约,更加注重耕地保护,更加注重深化改革,更加注重维护权益,更加注重依法依规。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国土资源占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现在,一些地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城镇用地结构很不合理,工业用地偏多、居住用地偏少,建设用地偏多、生态用地偏少。这种问题在我市也很突出,周口人均国土资源面积仅为1.6亩,人均耕地不足1.15亩,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同时,我市十分紧缺的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程度不高,土地闲置量多,征地率低,供地率低,土地利用效率低,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现象比较普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心城区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持续开展了囤地圈地违法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治理、“两违”治理等专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土地闲置浪费行为;严格用地准入和批后供后监管,积极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扎实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逐年提升,沈丘县、郸城县、西华县、淮阳县、川汇区先后被表彰为“河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和“河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产业集聚区”。但是,我们要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新跨越目标,面临的国土资源保障压力空前巨大,一方面用地需求旺盛,另一方面用地指标仅为需求的五分之一左右,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新增用地需要占用部分农田,另一方面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守住耕地红线。然我市很多地方出门就是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又十分匮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越来越难。因此,要以有限的土地资源来支撑日益庞大的经济社会发展规模,我们只有在提高用地效率上下工夫。
节约集约用地,转变利用方式,是当前和今后很长时期内我们必须落实的一项艰巨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今后,全市上下在土地管理和利用方面要“树立一个理念、完善两个机制、严把三个关口”。第一,要牢固树立“惜地”理念。真正认识到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牢固树立“要想多用地、必须用好地”、“用地多不等于发展快”和“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用地”的理念。要加快工作重心转移,从一味要指标、保发展转到保科学发展上来,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第二,要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和节约集约用地监督考核机制。一是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要转变工作观念,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土地管理职责,变“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工作格局。二是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监督考评机制。要强化各级政府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和义务,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机制和约束办法,将征地率、供地率和土地利用效率等纳入考评内容。要严格考核和问责,对节约集约用地程度不高、影响全市用地报批工作的地方,采取果断措施,该约谈的约谈,该限批的限批,该问责的问责,确保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第三,要严格把好土地审批、利用和退出关口。一是严把用地审批关口。要改进用地计划配置方式,按项目分配和使用用地指标,本着“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原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要严格土地使用准入制度,严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额度、强度、容积率、建设密度等限制性标准,防止重复建设和低效利用土地。市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50万元/亩,工业用地建筑密度要高于60%、容积率大于1.0;投资额低于1亿元的项目,一律进标准厂房,不再单独供地。二是严把土地利用关口。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土地利用工作。各级政府要重视征地拆迁工作,实行依法征地、和谐拆迁,及时做好供地工作,确保依法依规用地。要严格落实土地履约保证金、项目开工、竣工申报验收等制度,强化土地批后供后监管。三是严把土地退出关口。要建立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深化囤地圈地违法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治理工作,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或达不到合同约定利用条件的土地,该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要依法征收,该收取用地违约金的要足额收取,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要坚决收回,该追究人员责任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决从源头上防止土地粗放利用和闲置浪费。
土地是生活之基、生产之要、财富之源、生态之本。我们要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珍惜资源,集约用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在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同时,给子孙后代留下万顷良田、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