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内部精准资料袋组成人员守则
(2023年2月24日周口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自身建设,保证和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熟悉宪法、法律和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行使职权必备的知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突出人民主体地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模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六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修养。
第七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第八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根据常委会确定的各次会议的预定日期,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和社会活动,在时间上应服从常委会会议的需要。
第九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除以下情形可以请假外,不得缺席常委会会议。
(一)因病住院或遵医嘱需要卧床休养的;
(二)出国、出访的;
(三)参加全国、全省、全市综合性会议,并要主持会议或在会上讲话、发言的;
(四)需完成重大应急工作的;
(五)其他特殊原因。
第十条 不能出席常委会会议的,应向常委会主任履行请假手续,获批准后向常委会办公室报备。会议期间因故不能继续出席会议的,应向常委会主任说明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每次出席常委会会议的情况,由常委会办公室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印发;每年的出席情况,在常委会公报上公布。
第十一条 常委会举行会议,一般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审议的主要议题,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就会议有关建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会议材料,做好审议准备。
第十二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的各种会议上,应当遵守议事规则和其他程序性的规定,围绕会议议题主动发表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应当实事求是、切中主题、简明扼要。
第十三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参加表决,服从和遵守依法表决的结果。
第十四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外出从事其他工作或者社会活动,超过一个月的,应当将具体时间告知常委会主任。
第十五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常委会的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做到深入实际,了解实情,注重实效;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对需要监督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常委会报告,通过常委会督促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处理。
第十六条 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应当根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相关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研究等活动。
常委会组成人员因常委会工作需要,单独外出视察或者调查研究时,应当事前向常委会主任报告。
第十七条 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务档案制度,记录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会议审议发言,参加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以及与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等履行职务情况,并以适当的方式公布。
第十八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不准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十九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严守国家机密,凡属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不得泄漏和传播。
第二十条 担任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相关职务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积极从事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违反本守则的,由主任会议督促其作出检查并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辞去组成人员职务:
(一)未经批准一年内两次以上不出席常委会会议或者缺席常委会会议天数超过全年会议总天数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未经批准一年内未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等活动的;
(三)因身体健康、其他工作和社会活动等原因难以履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职责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本守则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本守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2017年8月4日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香港内部精准资料袋组成人员守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