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访省人大代表、项城市丁集镇东街村党支部书记 刘俊华
记者 刘昂/文 王映/图
1月17日,在郑州参加河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项城市丁集镇东街村党支部书记刘俊华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建议》。
“‘手中无米,叫鸡不理’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真实写照。”刘俊华说,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好处在于把一家一户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依托第三方公司或独立经营,由党支部书记兼任理事长,“两委”班子成员与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发挥农村党支部主导作用,增强党支部与群众的经济联结,从而提高群众对党支部的信任与依赖。农户入股成为合作社股东后,除了有土地流转的保底收入、务工收入以及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外,还可分配到合作社生产经营的二次分红,让农户得到实实在在的额外收益。
刘俊华说,合作社成立后,统一采购、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销售、统一结算,采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种植,并积极探索土地入股、资源入股、资本入股、劳动力入股等多种合作形式,进而提升拓展原有优势产业,创新增设新型产业,开辟增收新途径,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